自治區藥監局發布中藥飲片經營環節監管專項工作提示 保障公眾用藥安全
近日,自治區藥監局深入落實《中藥飲片標簽管理規定》要求,聚焦中藥飲片經營環節監管,發布專項工作提示,強化中藥飲片全流程管控,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,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。各級監管部門將依據工作提示,督促轄區內藥品流通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。
藥品經營企業購進中藥飲片,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四個方面規定。
資質標簽雙審核。企業務必從具備合法資質的供應商處采購中藥飲片,仔細核驗對方的營業執照、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質文件。同時,依據執行標準,對中藥飲片的標簽進行全面核查,確保其準確性、完整性。一旦發現標簽信息不全或存在錯誤,企業必須堅決拒絕購進,并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。
保質期制度全覆蓋。企業需要建立完善的保質期管理體系,同時推行“近效期提醒”機制。定期對庫存中藥飲片進行排查,嚴禁銷售過期產品。對于過期的中藥飲片,應立即下架,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。
儲運條件嚴執行。企業必須嚴格依照中藥飲片標簽上的要求進行運輸和儲存。切實落實防潮、防蟲、防霉等措施,保障中藥飲片在整個流通過程中的質量安全。
銷售信息要一致。在銷售中藥飲片時,企業必須向購貨方提供合法的票據以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,保證銷售的實物與標簽上的信息完全一致,杜絕任何信息不符等違規行為。
對于2025年8月1日之前生產的未標注保質期的中藥飲片,自治區藥監局也明確了過渡期管理要求。此類飲片可繼續在市場上銷售流通,直至使用完畢。在此期間,經營企業需要強化質量管控,定期開展質量檢查,嚴格按照規定條件進行儲存,確保其在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。
下一步,自治區藥監局將重點指導企業,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責任,定期排查相關飲片庫存;組織人員學習標簽規定,提升合規辨識能力;開展法律風險評估,完善合同審核,明確供應商責任,構建全鏈條質量管理體系。同時,持續加大對中藥飲片經營環節的監管力度,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,全力守護公眾用藥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