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youtubeyb.com/baijiuzs/ 2021-10-30 閱讀數:364
隨著互聯網的發展,消費者的消費模式也逐漸從線下向線上發生轉變。在此背景下,直播帶貨逐漸興起。事實上,直播帶貨的興起,也成為傳統酒類渠道公司的第二發力點。據了解,酒仙網在去年首先推出直播板塊業務,酒類帶貨一哥“拉飛哥”也成功登上全網酒水類直播電商第 一位置。截至目前,酒仙網拉飛哥抖音粉絲數已達447萬人。
業內人士分析認為,酒業傳統的直播形式遠離銷售端,而直播帶貨則讓消費者可以直接在線下單。同時,主播可以向消費者普及酒的釀造工藝、生產過程等知識,讓消費者近距離了解釀酒過程,有利于重塑酒類傳統行業在消費者心中的認知。但目前直播帶貨仍存在一定的問題,如何避免這些問題以及如何吸引消費者關注,則是企業要關注的新問題。
酒企入局直播市場
與傳統的線上購物不同,在直播帶貨中,消費者可以通過主播的介紹,直觀了解到產品的信息,而不是僅僅通過圖片去了解,再加上直播帶貨中的產品,通常比傳統電商渠道的價格更低,這就使得直播帶貨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。
記者在酒仙網拉飛哥的直播中了解到,整場直播獲贊量高達478.3萬,累計觀看人次為100萬+。在直播活動中,酒仙網拉飛哥會在點贊數達到一定量后,進行現場抽獎,獎品為價值3.31萬元的五菱宏光mini。同時,在固定時間還會進行1元秒 殺活動。
酒仙網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,公司目前直播的玩法,主要是策劃集中的大活動,加上1元禮品墻和送汽車等其他活動。同時,主播在介紹產品時,也會將產品和美食進行搭配,以此來給觀看直播的消費者營造場景感。
事實上,隨著互聯網的發展,諸多酒企均加入到直播帶貨行列。據不完全統計,郎酒、舍得酒業、汾酒、瀘州老窖、今世緣、酒仙網等諸多酒企和酒類流通企業均在抖音平臺開設直播內容。
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會長王新國指出,酒類消費者越來越注重酒類消費的體驗性與便捷性。因此,新的消費需求對酒類流通行業而言既是挑戰也是機遇。
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則進一步表示,直播帶貨的興起,是消費者的選擇。消費者喜歡什么樣的形式,市場就會去匹配相應的方式,以此來滿足消費者的消費思維。直播帶貨可以給消費者帶來消費氛圍。消費者在看到產品后,不是僅通過一張圖片去了解,還有實物以及主播介紹,這種互動式的購物環境,容易讓消費者有消費的沖動和購買的欲望。
直播市場崛起
目前對于酒類企業及酒類電商而言,線上與線下相結合是重要的推廣手段。而直播帶貨這種以互聯網+零售店的新零售模式也在逐漸崛起。直播經濟已成為當下中國經濟的一道亮麗風景,酒類直播開始逐漸形成品牌矩陣。
據公開資料顯示,截至2020年12月,中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6.17億。其中,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為3.88億,較2020年3月增長1.23億,占網民整體的39.2%。在此背景下,直播帶貨也成為酒企和酒類電商的第二突破點。
業內人士分析認為,直播帶貨與線上電商不同,消費者可以更直觀地了解、看到產品的特點,更加貼近消費者。消費者在觀看直播時,也會有消費氛圍。同時,直播帶貨所銷售的產品,通常比消費者自己買到的產品更加便宜,價格優勢也是直播帶貨興起的原因之一。
記者在直播平臺注意到,在抖音平臺郎酒官方旗艦店內,青花郎53度醬香型白酒558ml×6瓶裝整箱和紅花郎53度醬香型白酒558ml×6瓶整箱產品的售價分別為6714元/箱、3054元/箱。而在天貓平臺郎酒官方旗艦店內,青花郎產品原售價為8994元/箱,活動期間售價為6894元/箱。紅花郎整箱售價為3594元/箱,活動價為3234元/箱。
通過數據不難發現,在直播平臺上所售產品的價格,均比傳統電商平臺的售價低。事實上,記者在觀看直播時注意到,多款產品的價格真是比市場零售價便宜近一半之多。
朱丹蓬表示,直播帶貨更像是電視購物的升級版,它把互聯網的秒 殺價,通過直播的形式,實時體現在活動當中。企業布局直播帶貨,既有引流的目的,同時也有銷售的目的,更多是通過直播的方式,來銷售、清理庫存。
直播市場有待整治
隨著直播帶貨逐漸成為常態,直播帶貨的熱潮也成功席卷到酒類流通市場。薇婭首次在直播間帶貨瀘州老窖,銷售額就超1400萬元。而快手酒仙李宣卓去年三個月內,在直播間共賣出60萬瓶酒,總成交額近5000萬元。但在數萬銷售額的背后,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和隱患。
記者在直播間中注意到,除了品牌官方直播平臺外,直播平臺上也存在著很多非品牌官方的直播間。而這些直播間中的產品,售價更是僅為原價的三分之一。有不少消費者在觀看直播時發出疑問,為什么主播所售的產品,比自己平時在商超看到的便宜很多,并對產品的真假提出了質疑。事實上,在網上有關于直播賣假酒、假產品的新聞并不少見。
朱丹蓬表示,直播帶貨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產品存在高價低質、以次充好甚至是假冒偽劣的情況。目前市場上類似的問題也有很多,企業在進行直播帶貨時,也要關注這些問題。
事實上,隨著直播帶貨的興起,直播帶貨所存在的問題也在逐漸顯露。在此背景下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公安部、商務部等七部門也聯合發布了《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(試行)》,在《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(試行)》中,明確網絡直播營銷八條“禁令”,進一步完善了法律在直播行業的漏洞,并且再次壓實了平臺經營者的責任。
業內人士分析稱,《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出臺,可以有效整治非法主播,規范直播帶貨平臺。直播帶貨本質上是互聯網流量向視頻轉變后的網絡銷售形式,主要是以低價引流,這就使得有不少違法分子以次充好,用虛假產品來欺騙消費者購買,消費者切不可一味追求低價,國家也應該加強治理,加大監管力度,維護好消費者的權益,這樣才能形成良性發展。(文章來源:北京商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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