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,公布了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產及通過復核的第 一批、第二批國家工業遺產名單,其中53個工業遺產通過復核,茅臺酒釀酒作坊名列其中。
工業遺產是工業文化的重要載體,記錄了中國工業化發展不同階段的重要信息,見證了國家和工業發展的歷史進程,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、科技價值、社會文化價值和藝術價值。自2017年開始,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經過申報、評審和現場核查認定國家工業遺產名單。按照《國家工業遺產管理辦法》規定,國家工業遺產實施動態管理,經認定的國家工業遺產有效期為五年,每滿五年復核一次。
茅臺酒釀酒作坊位于茅臺集團制酒、制曲生產和酒庫區域,其核心物項與茅臺酒釀酒工業遺產群所含十處不可移動文物相同。2013年5月,以“茅酒之源”為代表的“茅臺酒釀酒工業遺產群”獲批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遺產群共有十處,分別為“成義燒房”烤酒房舊址,“榮和燒房”干曲倉舊址,“榮和燒房”踩曲房舊址,“榮和燒房”烤酒房舊址,“恒興燒房”烤酒房舊址,制曲一片區發酵倉,制曲二片區踩曲房、發酵倉,制曲二片區石磨房、干曲倉,勾貯車間下酒庫第五棟酒庫和第八棟酒庫。遺產群主體多為磚石或磚木、小青瓦結構,整體保存完好,部分遺產建筑仍在發揮生產作用,是茅臺厚重歷史文化的重要實物載體,也是實證茅臺酒發展歷史及文化傳統的寶貴財富,見證了茅臺酒由籍籍無名到享譽世界,以及由手工作坊向工業化、由民營向國營轉變,不斷發展壯大并創造輝煌的歷史,是一個時代變遷的縮影。
近年來,茅臺集團以“保護文化遺產、擔當歷史責任”為工作使命,積極實施了不可移動文物、可移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相關保護工作。同時,不斷加大文化遺產保護力度,重點開展文物的日常維護、修繕和宣傳保護工作,努力探尋、記錄與茅臺發展相關的歷史物證,豐富茅臺可移動文物寶庫,深入挖掘茅臺歷史文化內涵,積極探索實現文物保護和工業旅游的有效結合,不斷推進茅臺酒釀制技藝的傳承、保護和宣傳工作等。
不可移動文物入選國家工業遺產后,可以為企業文化戰略和文旅發展提供賦能,為企業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提供新路徑,有利于文物保護和活化利用。未來,茅臺將進一步加強工業遺產整體性、系統性保護,切實提高保護能力和水平,持續推動工業遺產傳承、利用,使其在新時代煥發新活力、綻放新光彩。(來源:茅臺融媒體中心)